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体领域见附件1)、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25日-7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成绩单和《资格审查表》上使用),之后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现场确认

考生于71316日,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的核验和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

现场确认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二楼(请登录http://www.scut.edu.cn/page/map/map_n.html查看交通路线和校内地图)、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

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学院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工作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28日。

各专业学位类别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5

  

三、招生限额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人):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

(项目管理)

工程硕士

(除项目管理外)

公共管理

硕士

风景园林

硕士

75

150

自定

75

最多100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专业综合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一)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学院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三)各学院应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为保证培养质量,除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异地设置校区的招生单位外(且仅限在该校区所在地办学),其他单位禁止异地办学。

 

附件:1.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3.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4. 报名工作流程图

5.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

2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7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7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全国联考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1门。

(三)专业考试方式

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综合考试。各学院须将考生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存档备查。

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将在12月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招生简章附件一和附件二。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详情请于12月初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网站查询或向报考学院咨询。

(四)录取有关事宜

1)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考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2)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我校最终不予录取。

3)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事项

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

(六)工程领域名称及招生学院

  

学院名称

招生领域名称

招生领域代码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085201

仪器仪表工程

085203

安全工程

085224

车辆工程

085234

建筑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土木与交通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交通运输工程

085222

电子与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电力学院

动力工程

085206

电气工程

08520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技术

085211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控制工程

0852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

08520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085229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

085216

轻工与食品学院

食品工程

085231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5221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085238

工商管理学院

工业工程

085236

项目管理

085239

物流工程

085240

经济与贸易学院

物流工程

08524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085212

  

 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doc